碳酸钠物质安全数据表(MSDS)
一、物品与厂商资料
物品名称:碳酸钠 |
物品编号:Na2CO3 |
制造商或供货商名称:东莞市琪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|
紧急联络电话:/传真电话:0769-81188128 |
二、成分辨识资料
中文名:碳酸钠 英文名:sodium carbonate |
同义名称:苏打 |
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(CAS No.) :497-19-8 |
危险物质成分(成分百分比) :碳酸钠(98%) |
三、危害辨识数据
最重 要危 害效 应 | 健康危害效应:健康危害 本品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。粉尘刺激眼和呼吸道,腐蚀鼻中隔;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;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,粘膜糜烂,出血和休克。 |
环境影响:无资料 | |
物理性及化学性危害:8.4类碱性腐蚀性物质 | |
特殊危害:无资料 | |
主要症状:刺激感、皮肤刺痛及暂时性变红,红肿,起泡,胃出血,眼疾。 | |
物品危害分类: 8.4类碱性危害物质 |
四、急救措施
不同暴露途径之急救方法: 吸 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畅通;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 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,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: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,就医 食 入:误服者用水漱口,给饮牛奶或蛋清,就医 |
最重要症状及危害效应:刺激感、皮肤刺痛及暂时性变红,红肿,起泡,胃出血,眼疾。 |
对急救人员之防护:依一般急救人员防护规则处理 |
对医师之提示:无资料 |
五、灭火措施
适用灭火剂:水、砂土 |
灭火时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:可能造成灼伤 |
灭火1 |
特殊灭火程序: |
消防人员之特殊防护设备:穿耐酸碱服 |
六、泄漏处理方法
个人应注意事项:限制出入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,穿防酸碱工作服。 |
环境注意事项:对该区进行通风换气。 |
清理方法:大量水稀释,中和后排入下水道。 |
七、安全处置与储存方法
处置:无 储存:储存于干燥清洁的仓间内,注意防潮和雨淋。应与易燃,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。分装和搬运作业时要注意个人防护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雨天不宜运输。 |
八、暴露预防措施
工程控制: 密闭操作。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|
控制参数: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/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/最高容许浓度:无资料 生物指标: 无资料 |
个人防护设备: 呼吸防护:可能接触其粉尘时,必须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。必要时,佩戴空气呼吸器。 手部防护:戴耐酸碱橡胶手套 眼睛防护:呼吸系统中已做防护 皮肤及身体防护:穿橡胶耐酸碱服 |
卫生措施:工作现场禁止吸烟,进食和饮水。饭前要洗手。工作毕,沐浴更衣 |
九、物理及化学性质
物理状态: 固体 | 形状: 粉末 |
颜色: 白色 | 气味: 苦涩味 |
PH值:11 | 沸点/沸点范围无意义 |
分解温度:无意义 | 闪火点:无意义 测试方法: ( )开杯 ( )闭杯 |
自燃温度:无意义 | 爆炸界限:无意义 |
蒸气压:0.13kPa | 蒸气密度:无资料 |
密度:2.532g/cm3 | 溶解度:49.7 |
十、安定性及反应性
安定性: 稳定 |
特殊状况下可能之危害反应: |
应避免之状况: 避免接触潮湿空气 |
应避免之物质: 强酸,易燃或可燃物、二氧化碳、过氧化物 |
危害分解物: 可能产生有毒烟雾 |
十一、毒性资料
急毒性:无资料 |
局部效应: |
致敏感性:可能会造成皮肤敏感 |
慢毒性或长期毒性: |
特殊效应: |
十二、生态资料
可能之环境影响/环境流布:由于呈强碱性,对水体可造成污染,对植物和水生生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|
十三、废弃物处置方法
废弃物处置方法: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。中和、稀释后排入下水道。高浓度对水生生物有害。 |
十四、运送资料
国际运送规定:无资料 |
联合国编号:无资料 |
国内运送规定: 1.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84条 2.船舶危险品装载规则。 3.台湾铁路局危险品装卸运输实施细则 |
特殊运送方法及注意事项: |
十五、法规资料
适用法规: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(化劳发[1992]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。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,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(GB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8.4类碱性腐蚀物品。 |
十六、其它数据
参考文献 | 《危险化学品技术全书》 | |
制表者单位 | 名称:东莞市琪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| |
地址/电话:东莞市常平镇袁山贝村文昌3街14-15号 0769-81188128 | ||
制表人 | 职称:技术员 | 姓名:梁炳高 |
制表日期 | 2019-01-21 | |
备 注 |